學校智慧財產權管理單位
臺灣大學保護智財權宣導及推動小組
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中心
學校電腦軟體使用情形
學校購買軟體需求
電腦軟體侵權的處理程序與機制
全校版權軟體
限定版權軟體
校園網路相關管理機制
國立台灣大學網路使用規範
網路異常事件發生之處理流程及通報機制
異常事件檢討與追蹤
校園資訊安全監控機制
積極改善管理辦法
圖書館藏管理機制
合法圖書及影音光碟採購決策機制
圖書與影音光碟合法使用機制
提供合法使用範圍資訊
館藏數位化
教科書著作權使用管理機制
校園禁止非法影印教科書、講義之管理機制
教科書二手書流通相關活動
智慧財產權宣導
加強師生法治教育,深植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
建立宣導智慧財產權網頁
智慧財產權相關活動與講座
相關連結
96 年7 月24 日第2489 次行政會議通過 96 年8 月21 日第2492 次行政會議修訂第3 點 100 年10 月25 日第2690 次行政會議修訂第1,3 點,條次變動
一、國立臺灣大學為積極宣導及推動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特設置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二、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校園智慧財產權法令之規劃及宣導。 (二)校園合法利用軟體、圖書及影音等著作之宣導。> (三)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之規劃及宣導。> (四)其他保護校園智慧財產權相關措施之規劃及推動。
三、本小組置委員十一人,由行政副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研發長、圖書館館長、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主任、主任秘書、學生會會長、研究生協會會長及學生代表大會議長組成,行政副校長為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主任為執行秘書,辦理本小組相關事宜。
四、本小組每學期應至少召開會議一次,開會時得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
五、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